连国栋:PPP条例之江湖小传
返回>2017年09月09日
A-A+PPP条例论稿现身于江湖,搅动一场风雨,博学鸿儒、布衣白丁、贩夫走卒,言必谈PPP条例,群起而论之。
然细究PPP之源,出自西夷,已逾四十余载,而中华PPP之路,肇始于刺桐,发端于来宾,西学中用,发展维艰。癸巳年,为促产业调整,转型升级,借社会资本之智力,乃推行PPP之策。华夏大地,3P渐热,历三年之功,已然大成矣。细考3P之现状,3P之融资,雷大而雨小;3P之资本,国热而民冷;3P之政策,文多而行难。为溯本清源,以正视听,当朝法制之办,乃集鸿儒之见,方家之言,略有大成,为条例之法,敬请社会贤达,予以评议。
PPP条例之论,众说纷纭,曰立意深远,影响之广,无出其右者;曰立意之不足,隔靴搔痒,难解PPP发展之困境;曰缘木求鱼,照搬西夷之经典,难解华夏PPP特色之难题;曰无立论之宏,只研精工之巧,难脱奇技赢巧,无助PPP大开大阖,发展长远。呜呼,法之难立乎?
细思PPP三年,操作之策,层出不穷,应接不暇;执行之难,均有共鸣,久其根本,术之多而道之少。PPP之立法,应重宏观而轻微观,重统筹而轻局部,重整体而轻部门,方可久矣。
惟PPP诸君,心存高远,志在行业,无偏无倚,PPP立法,前路不远矣。前贤曰:“天下大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”,斯言善哉。
连国栋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PP专家,山西省财政厅PPP专家,英国皇家工料测量师。
责任编辑:王兴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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